《宋史_巻四百三十四_列傳第一百九十三》
陸九淵,字子靜。(1139~1193)
生三四歲,問其父「天地何所窮際」?
父笑而不答,遂深思至忘寢食及總角。
舉止異凡兒,見者敬之。
謂人曰:「聞人誦伊川語,自覺若傷我者」。
又曰:「伊川之言,奚為與孔子、孟子之言不類?近見其間多有不是處」。
初讀《論語》,即疑有子之言支離。
他日讀古書至宇宙二字,解者曰:「四方上下曰宇,往古來今曰宙」,
忽大省曰:「宇宙內事乃己分內事,己分內事乃宇宙內事」。
又嘗曰:「東海有聖人出焉,此心同也,此理同也。至西海、南海、北海有聖人出,亦莫不然。
千百世之上有聖人出焉,此心同也,此理同也。至於千百世之下有聖人出,此心此理,亦無不同也。」
後登乾道八年(1172. 33歲)進士第,至行在士,爭從之遊。言論感發,聞而興起者甚眾。
教人不用學規,有小過言中其情,或至流汗。
有懷於中而不能自曉者,為之條析其故,悉如其心。亦有相去千里,聞其大概而得其為人。
嘗曰:「念慮之不正者,頃刻而知之即可以正。念慮之正者,頃刻而失之即為不正。
有可以形迹觀者,有不可。以形迹觀人,則不足以知人。必以形迹繩人,則不足以救之。」
初調隆興靖安縣主簿。丁母憂,服闋,改建寧崇安縣。
以少師史浩薦,召審察,不赴。侍從復薦,除國子正,教諸生,無異在家時。
除敕令所刪定官。
九淵少聞靖康間事,慨然有感於復仇之義。至是訪知勇士,與議恢復大略。
因輪對,遂陳五論:
一論仇恥未復,願博求天下之俊傑,相與舉論道經邦之職;
二論願致尊德樂道之誠;
三論知人之難;
四論事當馴致而不可驟;
五論人主不當親細事。
帝稱善。未幾,除將作監丞,為給事中王信所駁,詔主管台州崇道觀。
還鄉。學者輻湊,每開講席,戶外屨滿,耆老扶杖觀聽。
自號「象山翁」,學者稱「象山先生」。
嘗謂學者曰:「
汝耳自聰、目自明。事父自能孝、事兄自能弟。
本無欠闕,不必它求,在乎自立而已。」
又曰:「此道!與溺於利欲之人言猶易;與溺於意見之人言卻難。」
或勸九淵著書,曰:「《六經》注我?我注《六經》?」
又曰:「學苟知道《六經》皆我注腳」。
光宗即位,差知荊門軍。
民有訴者,無早暮,皆得造於庭。
復令其自持狀,以追為立期,皆如約而至。即為酌情決之,而多所勸釋。
其有涉人倫者,使自毀其狀,以厚風俗。唯不可訓者,始置之法。
其境內官吏之貪廉,民俗之習尚善惡,皆素知之。
有訴人殺其子者。九淵曰:「不至是」。
及追究,其子果無恙。
有訴竊取而不知其人。九淵出二人姓名。
使捕至,訊之伏辜,盡得所竊物還訴者。
且宥其罪使自新。
因語吏,以某所某人為暴,翌日有訴遇奪掠者,即其人也,乃加追治。
吏大驚,郡人以為神。
申嚴保伍之法,盜賊或發,擒之不逸一人,群盜屏息。
荊門為次邊而無城。
九淵以為:「
郡居江漢之間,為四集之地。南捍江陵,北援襄陽,東護隨郢之肋,西當光化夷陵之衝。
荊門固則四鄰有所恃,否則有背肋腹心之虞,
由唐之湖陽以趨山,則其涉漢之處已在荊門之脅;
由鄧之鄧城以涉漢,則其趨山之處已在荊門之腹。
自此之外,間道之可馳,漢津之可涉,坡陀不能以限馬,灘瀨不能以濡軌者,所在尚多。
自我出奇制勝,徼敵兵之腹肋者,亦正在此。
雖四山環合,易於備禦,而城池闕然,將誰與守?」
乃請於朝而城之,自是民無邊憂。罷關市吏譏察而減民稅,商賈畢集,稅入日增。
舊用銅錢,以其近邊,以鐵錢易之,而銅有禁,復令貼納。
九淵曰:「既禁之矣,又使之輸邪?」盡蠲之。
故事平時教軍伍射,郡民得與,中者均賞,薦其屬不限流品。
嘗曰:「古者無流品之分,而賢不肖之辨嚴;
後世有流品之分,而賢不肖之辨略。」
每旱,禱即雨,郡人異之。
逾年,政行令修,民俗為變,諸司交薦。
丞相周必大嘗稱荊門之政,以為躬行之效。
一日,語所親曰:「先教授兄有志天下,竟不得施以沒」。
又謂家人曰:「吾將死矣」。
又告僚屬曰:「某將告終」。
會禱雪。明日,雪。乃沐浴更衣端坐,後二日,日中而卒。
會葬者以千數,諡「文安」。
初,九淵嘗與朱熹會鵝湖,論辨所學多不合。
及熹守南康,九淵訪之,熹與至白鹿洞,
九淵為講君子小人喻義利一章,聽者至有泣下。
熹以為切中學者隱微深痼之病,至於無極而太極之辨,則貽書往來,論難不置焉。
門人楊簡、袁燮、舒璘、沈煥能傳其學.云。